可以哦1241011531
营改增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付款方不是其它个人即可。
但是开具专用发票无意义,因为餐饮服务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
因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扩展资料:
营改增后,餐饮发票一般有三种形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3、注意营改增地税发票使用截止时间,尤其是定额发票。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局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局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按照总局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因此,作为财务人员在审核时需要严格把控。尤其是定额发票,在审查时需要查看上面的税务局监制印章,避免把过期失效的地税发票用于报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餐饮发票
一、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明确的说,单纯餐饮业不能。见图:
以提供住宿为主,餐饮为辅的可以只开具住宿业发票,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是为啥酒店、宾馆可以开的原因。仅提供吃吃喝喝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