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阻碍他人同行亲戚踹车,迫于气愤,报警没有损害,不予赔偿属于民事纠纷,不影响其他的事情。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