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顾名思义,是大家共用的物品,既然是大家共用的,个人行为造成共用资源损坏导致大家无法继续使用,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理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说一下,你的问题很古怪,难道,这样一个很简单、很直白的一句话的意思你都不明白吗?
你家里的东西你不会随意破坏 理由是 那是属于你自己的东西
当你也把自己看成 是这个社会大家庭的一份子的时候 你也会爱护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一样也要爱护的公物了
理由很简单的小学生都会说 爱护公物 人人有责 公共设施 也是用纳税人的钱 建造的
公物就是大家的,你损坏了就是损坏了别人的利益,你说损坏别人利益难道不是不文明行为吗
ls说的都很对,也不要怀疑楼主的动机,我估计楼主肯定是环保人士或者教育场所、公共场所的人员,他这么做一定是为了大家考虑的,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向毛主席致敬!
客观上损坏了公物,是对公共物品的损坏,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主观上,损坏公物是不文明的行为,谁都不愿意把不文明的标签给自己戴上。文明社会,文明你、我、他!个人文明,才能公共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