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机偷走了一年前买的1800元,我知道了谁偷走了,报案警察说判刑,我没有报案,我问他不承认,算了?

2025-05-07 03:32: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手机被盗,价值1800元,已经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当时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时过境迁,即便是你知道这个手机在谁那里,你不能证明是他盗窃的,也可能是别人盗窃给他,或者卖给他的,也可能是他捡到的。都需要证据证明。

回答2:

手机丢失,你可以报案;
对方如果真偷你的手机,在派出所不承认是不行的;
希望你提供证据给警察,这样可以帮助你追回你的手机。

回答3:

这是你的权利,盗窃金额1800已经构成犯罪了,你有权利报警依法追究其责任。

回答4:

看你的想法,但是这类案件没有别的证据也很难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