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不扣分不罚款怎么处理?是不是要去交警队处理?

2025-05-07 04:44: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当事人驾驶证没有违章处罚,没有被记分和罚款,那么当事人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正常使用驾驶证,不需要每年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年检。只需在驾驶证有效期前90天到车管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就可以。
  当事人如果在6年驾驶证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被记满12分,可换发有效期10年的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回答2:

不罚款、不扣分;还是需要驾驶人到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处理需要资料:
1、记分人本人;
2、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3、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

回答3:

驾驶证不扣分不罚款不用处理,这个应该是警告,有罚款和违章才需要去违法地车管所处理

回答4:

你好
肯定的,没有扣分,没有罚款,去交警队就有回执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