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或镇的下级单位是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个或若干(含妇女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委会下面通常还有若干个自然村(最小单位),通常两个人负责,由村长和会计组成。
村委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