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事合开了一家旅馆,有一个人在我们旅馆自杀,我同事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因此我们结束了旅馆。一

2025-05-07 05:20: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在法律上也没有让你赔偿条例,开导开导,妥善处理吧。(我的看法)
"顾客自杀属于个人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后果负责,酒店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如果有过错,应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酒店无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要看是否存在过错。没有过错则没有责任。"
"一般来讲,是没有责任的。"

在法律快车咨询频道做了相关搜索,大部分律师都认为旅馆没有责任,部分认为只要旅馆没有过错则没有责任。以上是代表性的律师答复。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如果客人家属一定要索赔20万,其实旅馆也可以就客人的自杀行为影响了旅馆经营,对旅馆的声誉造成难以评估的损害,向客人家属提出同等索赔要求。

回答2:

我认为不合理,事情都过了一年了谁知道他这一年中又发生了什么才导致他现在状况的但具体还是你直接问下专业的律师

回答3:

你同事精神状况出了问题跟你有什么关系,他家里也许有人有过精神病史,这个要进一步去查一下,还有,他精神状况出了问题要是因为那件事,他应该在一年前就出事了,而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