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错误,甲叫乙去杀丙,丙单独到现场却错杀死了丁。甲对丁的死亡是否要承担刑责?

2025-05-07 03:01: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你的表述是你的真实意愿,则甲无罪,因为丁的死和甲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你是表述错误,本来想说甲叫乙杀丙,乙单独到现场后将丁错认为丙杀死,则有两种情况,且两种情况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甲对丁是打击对象错误(过于自信过失,采取了一定措施避免乙认错人,但最终乙还是认错人),这里需要观点展示:
1、具体符合说认为甲对丙是过失致人死亡。
2、法定符合说认为甲对丙是故意杀人既遂。
(二)甲对丁是间接故意杀人罪(甲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让乙不要认错人,是一种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最终导致乙错把丁当成丙杀害)。

回答2:

需要承担责任,因为甲属于雇凶杀人,主观上就是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派人杀人的行为,虽然杀错了对象,但是非法剥夺了丁的生命权客观情况存在,主体上,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承担责任

回答3:

你好,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回答4:

丙杀死丁?那么甲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