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以不同的案由提起二审吗

2025-05-07 02: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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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服一审判决,不存在以不同的案由提起二审的问题。
因为案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的,不是由当事人确定的。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直接退出上诉即可。
如果是原告上诉,不能在二审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变更,必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不会审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