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三十万必须要还三十万是对的。如果不是一次还清,还多少就要他打多少收条,还清了必须要回借条。什么时候还了十八万,你以什么为证据?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是还现金,必须要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转账小票也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是现金还款,还了十八万,还有其他人证吗?如果连个人证也没有,又没有收条,凭什么证明你还了十八万呢?十八万,数额巨大,还现金有点不可信,应该银行转账,如果没有银行转账,没还的可能性大。这是按常理分析。